飞机终于降落。走出机场大厅,记忆中的熟悉气味灌入鼻腔,但与干燥冷冽的温哥华相比,大气中的悬浮粒子似乎仍多了点,使得我不禁咳嗽起来。
除了国中的好友,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回国的消息,拖着行李,心里始终想着有一个必须要去的地方。
三年未回到家乡,所有的事物看起来似曾相似却又带有浓厚的陌生感。
计程车下车后,我鼓起勇气环顾四周,关上车门。
自从下定决心要回来,这个场景的画面便不停浮现在我脑海里。那个我向心爱女生告白,每天夜里陪她散步的地方。
市中心的公园里,许多孩童正骑着三轮脚踏车绕圈圈,在我眼中看来,就像三年前的那个午后,似曾相识的感觉再次涌上,但我在心底告诉自己,那些都已经是往事。我总在想起那些事情的时候,习惯这样提醒自己。
我站在公园入口处,发现入口堆了一块巨大的石头,石头似乎一直都在此,但我却到此时此刻,才猛然注意到它的存在。
石头上面刻着「通华公园」几个红色的大字,过了这么多年,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公园有自己的名字,而并非什么「爱的小公园」。
公园旁的彩票行竟被改建成了连锁咖啡厅,进而使得整个社区变得有些不同了。若非我清楚地记得此地的位置,我肯定会以为自己走错地方。
这段时间之中,尽管我试图淡忘、却仍在夜里反复梦见琳君的脸庞。我想可能这辈子都无法忘记她了,她的可爱、美丽、骄纵、任性、温柔;同时,每当我忆起,那些她与其他男人全裸交缠的画面也会一同浮现。
三年前那个闷热的夜晚,我在这个公园与她起了争执,在某个初夏午后,我独自一人走到这里、期待着遇见她,却只透过手机看见了她未曾与分享的私人社群帐号。
接着在脑里浮现的,是她与我不认识的男人,坐在树下长椅上亲热的画面,她对男人说今晚没有穿内裤出门,接着,他们在角落的公共厕所里,毫无保留的做爱了。
不远的前方,那被树影遮蔽的公寓建筑,那扇熟悉的小窗,她与别的男人……尽情的在她的床上翻云覆雨着,用着我未用过、也无法办到的姿势,然后她就此沉沦了,我曾经深深爱着的,美丽的琳君。
所以说,琳君究竟是如何与我背道而驰、逐渐沉沦于和他人的肉体交欢的呢?我是否也在这个过程中,推了大大一把呢?在我心底,答案呼之欲出,但我总是不愿面对,即使我在写下故事时,总是以为自己坦然面对了,其实完全相反。
此刻,我想遇见琳君,经过了三年又三年,我想亲口问她、我想听见她说真正的答案。
尽管……也许真正的答案早在那谜之人物寄来的影片里说出了。
我明白,若是真的遇见了,我仍是不知所措的。因为我不确定,我是否真的需要这个答案,或者我想要继续逃避下去。
在这三年的空白里,尽管我总是提醒自己忘却,然而却还是不自觉得将所有事情的真相给一一拼凑出来了。或许有些不臻完美之处,但左右推敲、反复检查之后,这样的逻辑已然足够给我自己一个解释。
回想过去,我老是觉得自己已对琳君十分呵护,但在我们都饱受职场压力的同时,我却选择了忽略琳君的脆弱,当时的我,只想着用最快的方式让自己飞黄腾达,我以为,只要我成为了成功的人,琳君的那些问题,就再也不是问题了吧。
事实却非如此,当时的琳君,从大学班上的资优生,成为了职场里最笨拙的新鲜人,没有人帮助她、没有人在意她,最应该鼓励她的人,是我,我却始终活在自己骄傲自大的美梦里。
陈尚明呢?他是与我完全不同的存在,他举止轻蔑、浮夸,内心却思虑缜密,他明白当时琳君所面临的人生困境,与我相比、他更愿意花费时间倾听琳君,甚至陪琳君打网球、请她喝果汁,就像是初识的恋人那般约会。陈尚明拥有让女人倾倒的一切条件,除了金钱,他还有气质出众的外表、非凡杰出的运动能力、引人入胜的谈吐,更甚者,让女人无法自拔的性爱技巧与天赋异稟的强壮阳具。
我不确定他对琳君的感觉,但我知道当琳君遇见了这么一个像是梦中情人的存在时,的确像是陷进了流沙一样,毫无反抗的余地,一开始被模糊不清的仰慕给沖昏了头,与我吵架的隔天、进了那饭店房间的时候,内心便被无与伦比的激烈欢愉给占满。
陈尚明是这方面的高手,他从一开始就有意识地引导着琳君,他明明知道琳君是有男友的女人,却仍以此为乐,一步一步地让琳君自顾自的掉入悖德的快感之中,过程里,他不停的引诱着、同时也教导着琳君,让琳君在与他做爱时,总是将我作为比较,而比较的结果,理所当然是性能力出众的陈尚明胜出。
陈尚明对这样的结果乐此不疲,但琳君却渐渐的产生了混乱,她渐渐在心底否定了与我的种种回忆,取而代之的,是与陈尚明那些放纵自我的淫乱景象。
我想,在陈尚明的眼中,我的女友大概就像是误入丛林的小动物,没有招架之力,只能听从男人的指示,将自己献出、成为快感的俘虏。
或许,陈尚明本就想草草结束与我女友的关系,但为了对我报复,于是他利用了琳君对我们两人的爱,一个是对他盲目的爱、另一个是对我仍有眷恋的爱,打造出了能够让我陷入无底深渊的一个恶作剧表演。
无论如何,我唯一肯定的是,那个时候的琳君,的确已经深深的爱上了陈尚明,更胜于爱我,甚至,她亦一并爱上了陈尚明带给她的那些快乐,各种面向的快乐。
一边回想,我脑中的声音不停警告我,也许该到此为止了,那些都是过去了,无论琳君爱的是谁,都已不再重要了,始终是我选择了离开,始终是我,亲手将我的女友、我的琳君,推向了那个境地。
就在我这么想着的同时,远处有人抱着小孩从另一侧走进公园,吸引了我的注意力。
那位女子用单手推着一台婴儿推车、另一手抱着幼儿、缓步走进石板路,找了张长椅坐下,那妈妈将穿着条纹衫的小孩放到地上,面带笑容的对他说了几句话之后,就放开双手让小孩往前奔跑,小男孩肥短的双腿奋力摆动奔向了沙池,愉快的立刻加入其他也在游玩的儿童们。女人轻轻吐出一口气,背部靠上了椅背,女人的脸庞就和我在飞机上看见的照片一模一样,那令我再熟悉不过的温柔笑容里多了世故成熟的成分,但她依旧是那个美丽优柔的形象。
「果然没有搬家呀。」
我自言自语着,眺望着不远处,那被层层树影遮蔽的公寓大楼。
我仍记得她的房间,窗户的位置。尽管,我未曾能够被允许进入;尽管,她轻易的就让其他男人走进。
无法抑止的,脑中不停闪过某个智慧型手机的录影画面、白色的房间里的男女、吵杂酒吧的喧嚣声、高级饭店的游泳池、女人拨弄着汗湿的浏海,嘴角微微上扬的表情。
我只能双手紧紧握拳,才能使自己不大喊出声。
虽然在心里演练过无数种状况,真的碰上时,我的内心仍感仿徨无助、同时又激动无比。经过了三年的时间、经过了劳力工作的麻痹,我更加懂得控制自己的情感,更加明白,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,是无法度过的。如果连最深爱的人被夺走这样的事,我都能够释怀,还有什么会比这更糟糕呢?
踌躇片刻,我还是握紧双手、紧咬牙关走上前去。
久违的女子侧身把手探进婴儿推车翻找东西,我走向长椅,想着开场白,脑中的各个画面像跑马灯一般流泄而过,但是,最后那些长篇大论、冗言赘词,仍只能简化为最简单的字眼。那个我魂牵梦萦的名字。
「琳君。」驻足,我说。
琳君抬起头,视线与我对接,我们仅是看着对方,没有说话。
和煦的日光照进她那仍然清澈透亮的双眸,我几乎可以看见自己的身影映在她的瞳孔之中。
有那么一秒,我觉得好像回到了六年前、我们初识的时光,但是我在心里告诉自己,一切是那么不同了,方才那样的感觉、那样的心情,都只是镜花水月。
(《镜花水月》,本篇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