缨枪乱舞,男儿刀狂,天涯情!
泪晶闪闪,铁石默默,莫问命。
且看,空中孤叶,遇风成铃;但听,地底独根,破土铺荫。
莫道相思苦,只要长相随。
向天,借一滴雨,问地,要一点水!
管叫万里荒地,绿野遍地吹。
刀枪鸣,血如酒;战沙场,狂若醉。
生死无伦理,死活跟汝睡。
靠在窗前,非菲低声轻吟。
此诗,是苏兰娇教给她的。
诗写于八百多年前:是一个兽人首领献给一个人类女将的。
传说,当年人类和异兽发生的某次局部小型战争中,双方的首领都彼此钟情,但碍于双方的立场,他们不能够相爱。
在他们最后的一场战斗,兽人首领当场狂唱,沖入敌方阵营抱着女将,就在战场上与女将进行狂野性交。
结果,兽人首领和女将都在那场战斗中被双方的士兵误杀而死。
他们死后,兽人首领所唱的狂野情歌奇迹般地被流传下来。
人们把这首歌简单地叫做《野战曲》。
但是,除了那个兽人,再也没有人懂得这首歌的唱腔。
之后,这首只有歌词没有曲调的歌,渐渐地被公认为野兽派情诗。
本来这首古老的兽人之诗是很少人懂得的,只是苏兰娇涉及太多的知识,因此懂得。她曾经就此诗,给非菲讲解了这个故事。因为故事发生的年代太久远,而那两个男女主角都只是小小的头目,因此,史书上并没有记载他们的名字,即使是野史中,也难寻他们的名字。关于他们生平的记载,就只有上面那一些。但这首诗的存在,却是真实的。
非菲以前并不在意此诗,只是当史加达离开原城,她每想起他的时候,都会联想到此首诗。
她恨史加达,也爱史加达。
爱,她知道从哪里开始,也清楚自己是怎么爱上的。
然而恨,她是了解,她恨他是一个性奴,恨他对她的无情,也恨他不辞而别……他连要离开,也不跟她说一声的。
仿佛她与他之前,根本没有半点的联系,他不需要她了解任何有关于他的一些。
她知道,一个性奴,是不懂得爱的。
史加达,从头到尾都没有对她说过“爱”,甚至连一句最轻的“喜欢”,他也没有说过。
同样的,她和他相处许久,她感受不到他对她的任何欢喜。
在他的心中,连一点点的情意都没有的……难道,男人的心,跟女人的心,真的是不相同的吗?
本来,就是不相同的。
她喜欢上他,也许就因为她是女人,所以她才这么的脆弱!
脆弱到她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他,又是什么时候她的心里,只有他的影子。
哪怕他是卑鄙的、低劣的性奴,她仍然无法把他遗忘。
从她知道他是性奴那一刻起,她就恨他的一切,恨他的欺骗,恨他的卑贱……所有的恨,都全因为他。她想就这么地遗忘,忘掉他给她的所有,忘记他的怀抱的温暖、忘记他给她带来的少女的春思、忘记他捎给她的所有的幸福的幻想。
忘记一切……然而,要忘记,比记住还要难。
明天就是她跟蓝富尔结婚的日子,她的心里,牵挂着的男人,却不是蓝富尔,而是远走他方的一个无情的性奴。
她悲凉地低叹,掉头看向门前,轻声道:“爹。”
非士也走到窗前,和女儿一起看窗外。
“菲菲,爹爹从来没有逼你的。”
“我知道的,爹爹。”
非士又道:“野战曲,讲的是两个人不顾自己的身份和立场,以极端的形式完成他们的爱恋。虽然那爱恋很短暂,但也疯狂至极。人与兽相爱其实并不难,难就难在他们是敌对的双方。菲菲,爹爹只想最后问你一句,你真的要嫁给蓝富尔吗?”
非菲默而无语。
“菲菲,爹爹告诉你一件事情。爹爹曾经也是一个低贱的奴隶。所以,爹爹从来没有看不起奴隶。相反的,在爹爹所有的弟子中,我最喜欢的,就是身为奴隶的史加达。因为我从他的身上,看到我曾经的影子。”非士转脸过来,凝视他的女儿。
非菲仰起脸,道:“可是,爹爹,他是一个性奴。”
“女儿,正因为他是性奴,他那颗心,不曾给过任何女人的……”
“啊?”非菲微惊,凝视父亲,久久,她道:“他真的没有爱过任何女人吗?”
非士肯定地道:“是的,因为没有任何女人教他去爱。”
非菲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。
非士轻叹,道:“菲菲,你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,你跟爹爹说。在这世界,能够阻止你爹爹的意志的家伙,没有多少个。你是我唯一的女儿,我如果还不能够给予你所想要的,我这个做父亲的就太无能了。只要你在婚礼前,跟我说‘不嫁’,就没有任何人逼得了你。但是,一旦礼成,为父就不再过问。”说罢,他走了出去。
非菲望着父亲的背影,心潮久久无法平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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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富尔成为原城最风光的公子哥,因为今日就是他迎接非菲的日子。在原城,拉氏家族可是个荣耀的家族,而非菲又是原城统领的女儿,更是原城现今的第一美女,两人的婚事岂能不成为原城的大事?
蓝富尔骑着白马,满脸的幸福、得意的笑。他的后面,是盛大的迎亲队伍。
而美丽的非菲,就在他背后那辆豪华的马车里。等这马车驶过街道,在他家的门口前停下来,非菲就成为他的新娘了。
他不由得想起史加达,在得意之时,心中也愤恨。他知道非菲答应嫁给他的主要原因,就是受到了史加达的刺激。他同样的知道,非菲心里其实并不爱他。
他也不管她爱不爱,只她成为他的妻子,他相信,终有一天她会忘掉史加达,而真正地爱上他蓝富尔的。
他此时美美地想着,今晚就是他和非菲的洞房花烛夜……
从订婚日开始,他都想接触非菲,想在婚前,加深两人的恩爱。他毕竟也知道,非菲虽然不爱他,却也是不讨厌他的。非菲对他的感情,就像妹妹对哥哥的情谊一般,他是了解这些的。他不喜欢自己被她当作哥哥一般的喜爱,他要她把他当作一个男人来爱。叫他心痛的是,非菲第一次爱的男人,却不是他蓝富尔,而是身为性奴的史加达。
非菲虽然很纯真,他却不是很纯真的。他是拉氏家族的二公子,身边并不缺少女人的追捧。在他很早之年,他就开始懂得品尝女人的肉体的滋味。自从与非菲订婚,他为了避免夜长梦多,也曾想过要与非菲发生切实的肉体关系,但遭到了非菲的拒绝,他只是想轻轻吻吻她,她都不允许他。他很无奈;他不能够强迫她,因为她是他师傅的女儿,最要命的是,他蓝富尔其实打不过非菲(丢脸)。
后来非菲干脆说她要勤加习武,直接闭关起来。他不知道非菲闭关那段时间,师傅到底有没有要非菲真正地练武,然而他从此就很难见到非菲一次却是真的。
他也不急,反正非菲终要变成他的妻子的,到那个时候,非菲的一切,就是他蓝富尔的了。
他美美地想着,今晚如何地品尝非菲的美丽的嘴儿以及那年轻娇嫩的处女的味道……
也就在他继续做着白日美梦之时,街道上忽然响起无数的叫喊!
“新娘子逃跑了……”
“新娘子不愿意嫁啦……”
“新娘……”
这些叫喊,把他的美梦直接打断,甚至于直接地打碎。
他猛然回望,只见穿着白色新娘服的非菲踏在人群之上,直朝北门逃去——那个方向,是旭日城的方向,是史加达所在的方向!
他惊愣住了:非菲从来没有想过要嫁给他,直到出嫁的这一天,她还要逃往史加达的怀抱,还要让他在满城的民众面前丢这个天大的脸。
他在悲痛的同时,心中更多的是愤怒——对史加达的愤怒。
“二公子,要不要追?”有人问。
他沉喝道:“不必,让她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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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师傅,菲菲逃婚了。”
蓝富尔从大街上掉转马头,就沖入非士府里,沉痛地汇报了这情况。
非士沉默半晌,道:“她已经出了我的门,我管不了她。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
蓝富尔道:“我打算到旭日城杀了史加达,再把师妹带回来。”
非士叹道:“史加达,他是你的师弟……”
“师傅,我从来没有承认他是我的师弟。”蓝富尔决情地道。
非士继续沉默,这种沉默,叫蓝富尔觉得很陌生,他从来没有见师傅如此的难以言语的,似乎这件事情,叫师傅很为难。
他道:“师傅……”
“蓝富尔,你去吧。你能够杀得了史加达,你就把他杀了。但是,我提前告诉你,如果你不能够杀得了他,或者你就回不来了。我不管你们两师兄弟的事情,但菲菲是我的女儿,我唯一的女儿,我希望你见到她的时候,不要逼她做任何事情。我不能够阻止她因为史加达而伤心,却也绝不允许任何人故意地伤害她。如果你只是找到史加达,而找不到菲菲了,你回来告诉我,我将前往旭日城亲自寻找。谁叫我失去善良的女儿,我就叫谁消失在这人世!”
非士沉静许久的双眼,猛地望向远空,那双炬火般的眼睛闪烁惊人的煞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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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夜的破屋,漆黑得像屋里的人儿的心。她蜷缩在屋墻的角落,扰拉着她的小身子。她感到前所未有的无肋和孤独。她到这个城已经是第三天,她却已经两天两夜未进食了。
这一路赶来的,她总共换过五匹马,加之买食物的费用,早就把她身上带的钱币全部用光了。到达这城的前六天,她是靠着野草野果填肚子的。她其实可以去偷也可以去抢,因为以她的能力,她是完全能够做得到的,只是,她没有那么做。在她进入城后,她前一天就把剩下的野果吃完,于是,她就躲在这破屋里,饿着。
一路的风尘雨露,让她学懂了许多东西,懂得这人世有太多的危险,人要活着就要坚强的面对一切。在途中,她就遇到匪人,那些匪人不是她的对手,被她打跑了,她没有杀他们,虽然总是叫嚷着要杀谁杀谁的,可她心里永远都硬不下心肠去杀一个人。
她以前的武技其实没有这么好,只是在史加达离开后,父亲暗里教导了她一些东西,因此,她也不知道她的武技到底有多强,她只清楚,那十多个匪人很快地就被她打走了。
以她的本领,她可以去偷也可以去抢的,然而她宁愿饿着肚子,也不去做那些事情。其实,只要她走入赵宗,她就可以不用如此,然而,她躲避蓝富尔的同时,她也同时躲避着赵宗,躲着所有的人。
很多人认为她逃跑,是为了找史加达,可她心里清楚,她之所以选择逃婚,很大的一部分是因为她根本就不想嫁给蓝富尔。即使没有史加达,她也不想嫁给蓝富尔。她只想躲开他,至于要躲往哪里,她初时没想到,直到她真正的逃了出来,她的目的地,就是这个城,也许,这个城里,有着某相东西牵引着她的心——无论相隔多远,都牵着她的心的。
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为史加达而来的,但她来到这里,没有找苏兰娇,也没有找史加达。
她藏了起来,像是不愿意让任何人看到她。
她的牵挂,让她来到这里。
她的尊严,让她无法去找别人。
她的善良,让她折磨她自己……她就静静地坐在这暗巷里的破屋。她已经饿得没力气再动。只是那般地蜷缩着,很困,可她睡不着,因为饿,叫她难以入眠。就这样,她几乎要饿得昏死过去。她想,如果她死了,会不会有人发现呢?如果是他发现的话,她会不会心痛?
……暗巷里响起很轻的脚步声,她对于这些脚步声已经习以为常。这巷虽然破旧,但平日里,还是经常有人走过的。只是很少人进来,即使进来的,看到她的模样,那些人也会被吓得慌急跑人。她现在的模样,是很难看的。因为她的衣服破旧、骯脏,再加上她骯脏的脸蛋以及她的乱蓬蓬的脏发,别人都以为她不是疯婆子就是乞丐,谁都不会进来侵扰一个乞丐或疯婆子的。她的美丽,已经被污垢掩埋,只有把这些污垢洗去,她的美丽才能够再度散发异彩。
多少天没有洗澡、没有换衣裳了呢?
她本来就是个很爱干凈的女孩的,谁料到她会变成今天这付模样?
是的,她现在的外表很骯脏,可她的心灵,很干凈、很纯洁……脚步声到了门前就停住了,她无力地仰了一下脸,看见堵在门前高大的身影,她的心猛地抽搐,那脸就不能够再垂下去。
她认得门前的身影——她至死也不会忘记这身影的。
他走了过来,蹲在她的面前,就把手向她递过来——
“我用这枚银币买下你,你从此就是我的私有财产……是我生命里最初的私有物……你的人生,由我负责!”
黑暗中,她完全地愣住了,破屋里持续着死寂般的沉默。
当她从惊震中醒转,她的发颤的小手伸到他的手心里,紧紧地抓住那枚银币,而她那只抓着银币的手,却被他的大手紧紧地握在他的手中。
他的另一只手穿越黑暗伸到她的脸侧,暖暖的手心就贴在她的脸蛋……
“哇……”
她再也无法压抑,扑到他的怀里,把他扑坐落地,她抱得他紧紧的,放纵地哭喊。
他的双手也紧紧地抱住她的小身体,发觉她微瘦了些。
他抱了她许久,让她尽情地哭个够,当她的哭泣渐渐地低迷,他把她略略地推移开一点,侧低脸下来,吻住她的嘴。
她傻了,初时不敢回应,因为她知道自己现在很污脏,可是她感觉他的自然和真实,她感觉得到他一点都不在意此刻脏臭的她。
他真的一点都不在意,因为他吻得没有半点的犹豫。
他的吻,像甘露一般,滋润她的几乎干枯的心儿,叫她的心儿在剎那间恢复所有的生机。
她忘情地回应他,忘记一切地吻……
“跟我回去吧,别躲在这里,你接受了我的银币,你就是我的,我不叫谁从我手里夺走我的财产的。”在缠绵激吻之后,他如此地说道。
她没有回答他,因为她此刻根本就没有任何语言。
她感到他把她抱了起来,横抱在他的温暖的怀里。
她的双手环搂在他的强壮的颈项,仿佛抓住了悬崖上的救命草,靠依在他的怀里,像是靠着一座坚实的山。
幸福、安全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