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句话叫「山中方一日,世上已千年」。虽然是有点夸张,不过这山中的时光确实缓慢。精怪的生命本来就比人类长,在山中也无甚世俗烦扰,每天就是打坐修炼,偶尔会客。这童男子虽然是一年一送,竟也没有空窗之感。
自从我及笄,母亲就把童男子统统都送进了我的房里。用她的话说,她修为将成,很快就要归隐了。而山下狐仙庙的香火,今后也会为我所管。
秦哥哥刚下山后,我就再不肯和母亲修炼,整天把自己关在卧房里以泪洗面。母亲对我软硬兼施,先是派出一向和我亲近的黑狐叔叔充当说客。我不管他如何在我耳边喋喋不休,就是咬紧牙关不发一语,也绝不下床。每日就食一碗清粥、饮一盏淡茶。
黑狐叔叔无功而返后,她就在府里大发雷霆,我房里的几名贴身婢女都没能幸免。早上小星给我梳头的时候,我看到了她衣袖下面隐隐的鞭痕。
我心疼地拉住她的手腕,帮她上了一些伤药。一抬头,就看见小星微微泛红的眼眶。
「对不起,都是因为我任性,让你受委屈了。」我低声说道。
小星吃惊地睁大了眼睛,「不,小星不委屈。只是,太心疼小姐您了……」
我凄然一笑,「我没有那么矫情,挨打的又不是我。」
小星用力摇了摇头,「小姐,皮肉之痛,只会痛一时。您伤的是心,是最难抚平的。」
原来,小星早就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了。我当然知道母亲的良苦用心:童男子的元阳最为精纯,可以平衡我体内的阴气,助我修炼。而一旦元阳泄过,之后的男精于我如慢性毒药,只会一点点打破我体内的阴阳平衡,毁了修为。
男女之事,一次是为欲,两次便是为情。所以,母亲才对我千叮万嘱,万万不可对凡人动情。
我读过一些山下的才子佳人话本。那些书上喜欢说,女子会眷恋采了自己新红的男人,会追随他一生一世,为他付出一切。
我是狐仙,并非寻常女子,断不会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。可是命运弄人,我的第一个男人,竟然是他……
那个误伤了我,又救活了我的人;那个不管刮风下雨,也坚持每天来照看我的人;那个在我伤口感染、高烧不退时,为我出去采药却差点掉下山崖的人;那个把我抱在怀里,对我说,别害怕,我守着你的人。
上一世,他看着我走开,我忘了他;这一世,我看着他下山,他忘了我。
有缘时无份,有份时却又无缘。
我兀自沉浸在回忆中。「小姐?小姐?」小星轻轻唤着我的名字。
「小姐,凡人的寿命不过数十载。就算您现在能见到秦公子,他应该已经是位子孙满堂的老者了。」听到子孙满堂,我的心不由得刺痛了一下。
「可是,凡人皆会入六道轮回。您和秦公子,已有两世情劫;没準这第三世,就会修成良缘呢。」
「小姐,就算秦公子今世与您无缘,只要您好好修炼,一定可以再次相见的。」小星说到此,已经泣不成声了。
「你说得对,小星,是我糊涂了。」我用帕子帮她拭了拭泪,「我这就去找母亲,争取早日接了香火,独当一面。」
……
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年头,我随着母亲修炼,也不再抗拒被送入我房中的童男子。终于,在独立处理过几桩山下闹妖闹鬼的大案后,母亲宣布:我已经可以继承家主之位,而她将从此退隐,去过神仙日子了。
我不喜不悲,坐上了母亲的位子。接连处理了几桩山下的事情,又免了镇民们三年的贡品之后,我便给山下新任的半仙托了个梦。
在梦里,我告诉半仙,今后,我要亲自挑选童男。
果然,黑狐叔叔第一个出来反对,还带着一群老嬷嬷一起对我左右开弓。
可惜我主意已定,什么动情不动情的理由根本没法说动我。在接过家主之位后,我早就隐隐看到了自己未来的命运。
……
我会时不时去狐仙庙里,附身在自己的塑像上,寻找那张熟悉的脸庞。可惜,第一年我一无所获。不得已,让半仙临时挑选了一位童男祭祀。
后面几年,我聪明了一些。如果在每年的几次大祭中都找不到那个人,我便挑一个自己看着顺眼的,让半仙来年送上山。
日子过得倒也平淡。有一天,我又像往常一样,化作一缕青烟到了狐仙庙。那一日似乎是镇子里的休沐,狐仙庙里人来人往,热闹非凡。香火的气息熏得我昏昏欲睡,我索性变成了一个不起眼的白衣姑娘,靠在庙外的大树上打起盹儿来。
「喂,姑娘,姑娘……」我睡得迷迷糊糊的,似乎听到有人在唤我。
「姑娘,你家人呢?这外头好像要落雨了。」我猛得睁开眼睛,眼前一张眉清目朗的少年俊脸,正关切地看着我。
我瞬间呆滞,眼泪夺眶而出。我无数次梦见过这张脸,可是当我伸出手去时,那个人又转身离开,消失在虚空的黑暗中。
「姑娘,你怎么了?是不是跟家人走散了?你家住哪里,我送你回去吧。」他看见我哭得不能自己,瞬间有些慌神。
我癡癡傻傻地朝他伸出了手,指尖碰到了一片丝绸织物。是真的,他没有走开,也没有破碎……
「陆公子,您的马车已经备好了。」这一声呼唤让我如梦方醒,趁他转身的时候逃走了。
就算他这一世不姓秦而是姓陆,也终究被我给等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