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妓的情感经历:我为了金钱放纵自己的身体,从一个女人身上漂泊到另一个女人身上,游离了法律和道德视线,损失了人格和尊严,留给自己的常常是忏悔和遗憾。不久,我就要离开这里到美国去,因为美国女商人要长期包养我,她比我大20多岁,是一个很富有的寡妇。若是有一天我能继承她的遗产,就马上回国捐款给希望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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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工人家庭,在家排行老五,弟兄姐妹8个。父母为了抚养我们过早地衰老了,每当看到满头白发的父母驼着背在小巷里蜷蜷行走时,我就心痛得流出了眼泪。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在父母有生之年,让他们过上好日子。因此,我在20岁那年高中毕业后,就迫不及待地顶替了父亲的班。当第一个月拿到356元工资后,我一分钱也没有留下全部交给了父母。在工作中我从来不偷懒,助人为乐,拾金不昧,工友们对我很有好感。
一天,我拾到一只黑色手提包,打开一看里面有3万元现金和手机以及身份证等等。我就按身份证的地址找到了失主,焦急万分的失主立即取出了5000元作为我的报酬,却被我婉言谢绝。后来,广播、电视台、报纸把我树为拾金不昧的活雷锋,我在一片赞扬声中陶醉了,决心做一名正直、善良、勤劳的人。
1995年12月初,我与乔艳恋爱了。她是厂长的小女儿,在化验室工作,她说不上漂亮,但很耐看,何况她的父亲是厂长,若是与她结婚,依附着她父亲的关系就能开展事业,实现当厂长的理想。因此,当乔艳的丘比特之箭射向我时,我快乐地接受了。但是,她总是居高临下地使唤我,稍有不从,她便指着我的鼻子吼:“吴超,你这个没有良心的狗杂种,吃我的用我的,你有什么权利说‘不’。”
为了博得她的欢心,我只有对她惟命是从。
乔艳对我的心灵刺激最大的是她第一次到我家的那件事。我家穷,房子小,也没有什么家当,她一进门就皱起眉头嫌我们家脏,连板凳都不肯坐。那天父母很高兴,弄了不少菜,可到中午吃饭的时候,她却提出要走,任凭我父母怎么劝也没有留下,弄得我很尴尬,后来才知道她嫌我们家的厨房不干凈。这件事对我刺激太大了,一个人什么都可以没有,但绝不能没有钱。有钱就有地位、有尊严、有爱的权利。从此,挣钱就成了我生命的最高準则。我和乔艳分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