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苦苦地追求李可珍,并向她保证以后再也不搞男女关系,我们终于重归于好。为了摆脱郑彩英的纠缠,我们远离了家乡到了深圳梦纪歌舞厅。经理看我英俊,吸引了不少贵妇人,便封我为伴舞部经理。
不久,李可珍接到了家里的加急电报,父亲重病速回。李可珍拉着我风风火火赶回家,她父亲患的是肺癌,若不治疗就有生命的危险。但我们却再次为钱而愁。在这危机时候,我决定为爱情作出牺牲,準备去夜总会当男性服务员。她说:“吴超,你真是一个好男人,原谅我过去对你的无礼吧!这辈子,你让我怎么报答你好呢?”
说着说着,她竟然一膝跪倒在我的面前失声恸哭起来。
每晚,当我西装革履,风度翩翩地离去时,李可珍心里十分痛苦,她甚至咒骂自己无能,可她不能不让我去。1996年11月3日的夜晚,我像往常一样逐桌送咖啡。当送到第9桌时,手却被另一只干皱皱的手握住了。我抬眼一看一张徐娘半老的脸正对着我意味深长地笑,凭感觉她是个富婆。那天晚上,我送她一到家,她就色迷迷地看着我,丢给我一万元钱说:“我要你陪我10个晚上,这是预付款。”
她就脱衣上床了。我望着她多皱的身体直反胃,可我脑子里闪出李可珍父亲病榻在床的病苦而扭曲的脸,我双眼一闭就压在她的身上……
身体是爱的圣殿,扭曲了自己的灵魂是非常痛苦的。当我用青春的肉体与那些多皱干巴的丑陋老妇人交换时,我常常把她们想象成花容月貌的美女,自以为眼睛一闭,什么也不想,什么也不看,咬咬牙就过去了。可我没有想到一上床,便有一股无法克制的恶心,倾泻而下。我这时才发现自己骗不了自己。
自从我做了男妓后,月收入6000元以上,加上我的工资,总算能应付岳父的药费了。
整整6个月治疗,李可珍父亲的病基本治好了。当父亲出院时,他和李可珍的脸上绽满了笑容,可不知怎的,我反而笑不出来了,我把脸扭在一边无声地抽泣。过后,我将自己关进房里,喝了整整一瓶白酒,又蒙头大哭了一场。
1997年6月21日,一个无月的黑夜。我下班回家打开门惊呆了,只见李可珍和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地拥抱在床上。我想到自己做过男妓矮了半截便叨咕了几句。不料李可珍大动肝火,扑上来便抓我的脸、脖子,直至血痕累累才罢休。她还气势汹汹地嚷道:“吴超,我们是走在两条不同路上的人,没有感情可言,我要跟他走了。”
李可珍说完拉着那个男人就往外走,我急忙拉住她的胳膊,恳求她不要离开我,我是真心实意爱她的。可她却说:“你是多么的博爱呀,向老小女人施爱,无愧于专职男妓。哼,除非你当男妓成了百万富翁,我才嫁给你。”
我越是希望用金钱能挽回这段濒临死亡的爱情,李可珍越是不把我当回事,她索性辞掉了舞厅的工作,像阔太太一样,过着游山玩水,打牌娱乐,跳舞吃夜宵等纸醉金迷的生活。她的开销越来越大,我在舞厅的工资早已无法满足她的欲望,我就破罐破摔,开始了疯狂的男妓生涯,换取金钱讨好李可珍的欢心。可李可珍最终还是跟着别的男人逃跑了,这使我破碎的心中常有一个念头疯狂地纠缠不休———杀了李可珍———杀了她!难道我的一腔癡情换来的竟是薄情寡义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