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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五章 情毒

作者:太阳雨 字数:486171 更新:2024-04-25 17:32:23

    或许是下了半夜雨的缘故,偏僻的后院子里蕴了一片朦胧的水雾,棉絮一般缓缓游动。云雀清亮的啼声不时划过辽阔的天空,东方的天幕好像垂暮老人的一头鬓发,开始整片整片的发白。

    丝丝凉风从敞开的窗口灌进来,让躺在地上的方学渐忍不住缩了缩脖子。毕竟过了霜降,又是北方,天气真冷了。

    欢娱嫌夜短,寂寞恨更长。龙红灵的一头乌黑长发蓬松如云,懒洋洋地在他的怀里转了半个身,把一条圆润修长的大腿搭上他的腰,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,问道:“什么时候了?”

    孟州毕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城,尽管“快活林”是城中最好的客栈,一张银杏木的平板床做的实在不够水準。

    饮食男女同居一室,免不了要干那颠鸾倒凤、巫山云雨的快活事儿,可是床架子总是不争气地“咯吱、咯吱”响,扰人兴致。

    方、龙二人打熬不过,就把床上的被褥、垫子搬到了地下,海阔天空任我遨游,地板当床翻江倒海。

    方学渐的手掌爬上光润白腻的大腿,轻柔地上下抚摩,伸嘴在她红艳艳的樱唇上亲了一下,道:“小宝贝,天亮了。”

    龙红灵抱住他的脖子,把脑袋埋进他的臂弯,呢喃道:“我好困,再睡一会儿。”

    两人胸脯贴在一起,方学渐清楚地感受到两座山峰的娇嫩和挺拔,像两只温柔的小兔子。他抱紧怀中的白玉丽人,嘴唇轻轻贴上她的额头,说道:“亲亲宝贝,我爱死你了。”

    龙红灵睁开眼睛,调皮地看了他一眼,伸出一根指头在他胸口一下、一下地戳,轻笑道:“我昨天替你弄出来五次,又想要了?”

    方学渐见她羞得低下头去,脖颈上的肌肤光洁柔滑,简直比景德镇最好的薄胎白玉瓷还要细腻三分,一颗心怦怦乱跳,胸腔中注满了柔情蜜意,柔声说道:“宝贝儿,谁叫你长得这么可人,和你在一起,我就忍不住会心头火热,情难自禁,但是……你又不肯真的给我。”

    龙红灵格的一笑,伸出舌尖在他黄豆般大的右乳头上舔了一下,低声道:“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,怎能那样随便。”

    “宝贝灵儿,我已经连皮带肉都交给你了,你还不相信我?天地良心作证,回去以后,我马上娶你为妻。”

    “你老婆怎么办,她没有意见吗?”龙红灵瞇着双眼,幽幽地道。一根细白如玉的手指绕着他的乳房慢慢打转。

    这个问题最令他头痛,让龙大小姐做妾,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。他伸臂抱紧怀中的温香软玉,沉吟片刻,道:“她是老婆,你也是老婆,你们是同父异母的姐妹,何分彼此?”

    龙红灵碎玉般的牙齿在他的乳头上用力地咬了一下,说道:“她是她,我是我,我就是要分出个彼此。”

    方学渐哎哟一声,右手从她两片浑圆的臀瓣中间伸下去,摸到了娇嫩饱满的处子花房,轻轻揉捏摩挲,嘴里恶狠狠地道:“宝贝灵儿,你这么不听话,我可要使出《天魔御女神功》里威力最大的一招,‘霸王硬上弓’了……”

    “你敢,你……你如果硬来,我以后一生一世都不再见你……”龙红灵屈起大腿,把膝盖顶在他的要害处,那里有一根粗大滚烫的棍棒在不安分在强烈地跳动,让她禁不住一阵面红心跳。

    方学渐的手指灵巧地分开两片稚嫩的花瓣,畅通无阻地穿行其间,在花瓣的顶端,敏感的指尖找到了一粒细小的花蕊,一经抚弄,便轻轻颤栗。肥美的花房好像破了一条口子的水蜜桃,透明香甜的蜜汁一丝丝渗出来,很快泛滥成灾,水淹金山寺了。

    “哦……”龙红灵长吟一声,晕红的俏脸上渗出一层细细的香汗,半开半闭的眸子里神彩迷乱,滚烫的身子仿佛已化成一滩雪水汩汩流去,突然一声高昂的娇啼,却是玉女峰上的一只蓓蕾被他的手指弹了一下,呜咽道,“不要……”

    如果一个美女对你说你真是太可爱了,你千万不要暗自得意,因为她的真实意思,很可能就是你这个人烦透了,赶快从她眼前消失。

    当一个美女欲火焚身,下身水灾泛滥,脑子里空白一片,连自己姓什么都忘了的时候,她对你说不要,你千万不要打退堂鼓,因为她的真实意思,就是让你更主动一点,动作更粗野些,就是想让暴风雨来得猛烈一些。

    方学渐翻身压上她的身子,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脑袋埋入深邃的峡谷,深深地吸一口气,然后伸出湿热的舌头,一点点地舔弄着她不停抖动的雪峰,直到张大嘴巴,吞下大半座饱满的山峰。

    大小姐张开两片艳丽的嘴唇,像一条离水的鱼儿般艰难地喘着大气,柔软的身子像蛇一样在他的怀里扭动,鼻子呜呜连声,突然用力挺起胸脯,圆润的细腰不及一握,两座高耸并列的雪峰夸张地横空而出,显得更加险峻巍峨,让人禁不住生出高山仰止般的崇敬。

    方学渐抬起头来,“噗”地吐出口中湿淋淋的葡萄,灵活的舌尖飞快地滑下陡峭的雪峰,轻轻舔上她尖细的下颌,道:“好灵儿,我答应在你过门之前,不会要了你的身子。”

    龙红灵像一个溺水之人,紧紧搂住他的脖子,撅起红艳艳的小嘴与他接吻,并主动把丁香小舌送进方学渐的嘴里,让他肆意品尝、咂吮,好半晌才呼呼喘气地分开来,咬住他的耳垂,娇弱无力地道:“好人,你…你要,尽管拿去。”

    方学渐大喜过望,伸手轻轻抚摩她的面颊,笑道:“宝贝灵儿,我知道你迟早会答应的,听了你这句话,我真是快乐死了。我昨天替你弄出来三次,今天使出浑身解数,再帮你弄一次,肯定让你欲仙欲死,快活得骨头都酥软半天。”

    回身鉆进被窝,抬起两条曲线优美的大腿扛到自己肩上,伸出舌头,正要沿着大腿内侧一点点舔舐过去,下一番细致功夫,猛地听见几下轻轻的敲门声,心知不妙,身上的被子已被大小姐一把掀开,轻声道:“快躲起来,是闵姑姑。”

    方学渐急忙放下大腿,赤条条跳将起来,捡起地上的衣服飞快地穿戴起来,只听身后的大小姐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,呜的一声,迷迷糊糊地道:“闵姑姑,这么早啊,你等一下,我马上起来。”

    方学渐火急火燎地穿上衣裤,也顾不得穿袜子,直接套上一双小羊皮暖靴,回头沖她竖了竖大拇指,赞她演戏逼真,又胡乱拢了拢头发,扎上一条天蓝色的学士巾,从窗口爬了出去。

    跳起来攀住自己客房的窗子,方学渐伸手在窗格子上敲了敲,里面传出谢榛的声音,道:“是谁?”

    “是我,快开窗,公差来查房了。”

    窗子开了,谢榛清癯的面孔探出来,一头乌发梳得一丝不茍,微微发白的双鬓昭示着他是一个老年人。

    “小哥,公差真的来查房?”

    “没有的事,开个玩笑而已,”方学渐手脚并用地爬进房去,一股女子的芬芳扑面而来,眼睛一斜,只见蚊帐低垂,床下一对四寸长的绣花小鞋,鞋尖上绣着一幅鸳鸯戏水,做工十分精致。

    他笑嘻嘻地看了谢榛一眼,却发觉他衣衫整齐,不像刚从被窝里爬出来的样子,奇道,“谢老哥,看你这个样子,难道整晚都没有休息?”

    谢榛揉了揉额头,道:“只是起得早而已,毕竟年纪大了,睡不踏实。”

    “说得也是,”方学渐转头四顾,犀利的目光落在桌上摊开的几本青皮书册上,眼睛一亮,微微一笑,道:“谢先生如此废寝忘食,不知又在写什么绝世奇作?”

    谢榛呵呵一笑,道:“说什么绝世奇作?一个穷酸丁发发牢骚而已。”

    “谢先生乃当代大儒,写出的文章哪有差的?”方学渐几步跨到桌前,拿起一本细看,却见书页上写着五个行书大字:金瓶梅词话。字形峻奇,风骨清癯,笔势若断若连,颇有几分宋徽宗瘦金体的韵味。

    “不知道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写了怎样的风流韵事,比起《天魔御女神功》来却又如何?谢先生的大作,那是一定要认真拜读的。”方学渐随手翻到一处,入目一首小诗:

    寂静闺房单枕凉,才子佳人至妙顽;才去倒浇红蜡烛,忽然又掉夜行船。

    偷香粉蝶飧花蕊,戏水蜻蜓上下旋;乐极情浓无限趣,灵龟口内吐清泉。

    方学渐虽然诗才有限,但“倒浇蜡烛”、“掉夜行船”两句还是懂的,自己大腿受伤的时候,小昭和自己玩得最多的就是这两个招式。至于“粉蝶飧花蕊”和“蜻蜓上下旋”,那是男人在行房时取悦女子的诀窍,他更是深有心得。

    翻了几页,只见书中这样写道:西门庆且不与她云雨,又明知妇人第一好品箫,于是坐在青纱帐内,令妇人马爬在身边,双手轻笼金钗,捧定那话,往口里吞放。西门庆垂首观其出入之妙,呜咂良久,淫兴倍增。

    这段文字活脱脱就是在描写昨天晚上,大小姐趴在自己的大腿中间,口舌连动,品尝粗大玉箫的火辣情境。方学渐回想起龙红灵勾魂夺魄的眼神和娇艳欲滴的红唇,心头猛地一热,脱口说道:“生动,传神,好一篇妙文!”

    “如果《天魔御女神功》是‘男御女’,那么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就是‘女御男’,只是文章里搀杂了不少老朽的牢骚之言,倒有些落于下乘了。”

    谢榛正色道:“告子曰:‘食、色,性也’,男欢女爱和吃饭、睡觉一样,都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性,强制禁欲和强迫绝食,又有何分别?世人虚伪,明明心中喜欢,却非要百般掩饰,儒学流毒,害人不浅啊。人不敢道,我则道之。人不肯为,我则为之,这就是老朽写这两本书的目的。“

    “说得真是太有道理了,”方学渐一个劲地点头,低声问道:“谢先生,自从看了您的《天魔御女神功》,我就对您崇拜得不得了,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能不能借给在下好好地拜读一番?”

    “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上个月才写完,全书四十六万字,我还没有进行认真的修改校正,恐怕错漏之处极多,方兄弟,是不是等我……”

    方学渐心想等你修改完,不知道猴年马月了,何况方大爷今天就要和你分道扬镳,等自己从天山回来,中原人海茫茫,到哪里去找你这个该死的老家伙,可要与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失之交臂了。

    他想到书中描写“女御男”的一样样妙法,不由心痒难搔,突然灵机一动,道:“谢先生,你写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出来,无非是想出版换钱和流传于世两个目的,只要你现在把这部作品交给我,我保证你如愿以偿,名利双收。”

    “这个……我谢榛虽然一介布衣,在士林间也算微有薄名,至于利……”

    方学渐从衣袋里掏出一千两银子,笑瞇瞇地塞到他手里,朝蚊帐那边呶了呶嘴,道:“不要再犹豫了,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,也得为她考虑一下,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,如果换成我,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怕掉了,哪肯让她真的吃苦,谢先生,你说是不是?”

    “看来也只好这样了,”谢榛回头望了一眼浅蓝色的幔帐,轻轻叹了口气,深邃的眸子里流出一抹难得的温柔,突然皱眉道:“方兄弟,只是这本书的署名…”

    “你放心,签上你谢先生的大名,我还可以多卖几千本,不会负了你的。”

    谢榛笑道:“我不是这个意思,我是想这本书上最好不要出现我的名字。”

    “不写你的名字,”方学渐奇道,“难道写我的名字?”

    谢榛呵呵一笑,道:“方兄弟,你我一见投缘,自负都是天地间至情至性、敢爱敢恨的人物,从不计较世俗人的眼光,要不是我年纪大你很多,我一定和你结拜为兄弟。”

    方学渐心想:“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签上,还说什么敢爱敢恨,从不计较世俗人眼光,分明是只狡猾大大的老狐貍,这点倒与我十分相像,比较投缘。”

    哈哈一笑,道:“谢大哥,既然我们至情至性,从不计较世俗人的眼光,那还计较什么年纪大小,我这就去叫人準备牲畜祭品,今天咱们就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。”心中盘算,看你的样子,少说五十好几了,如果十八岁成亲,你最大的儿子应该有三十好几了,你最大的孙子应该和我差不多大,哈哈,想不到我方学渐年纪轻轻,就有人要叫我爷爷。

    他不知道谢榛虽然颇受青楼女子、深闺少妇的青睐,但是一生潦倒,终年奔波坎坷,自从和昔日好友李攀龙、王世贞绝交后,十几年来一直客游于黄河两岸的诸藩王间,靠贩卖自己的诗词和《天魔御女神功》混饭吃,至今还没有娶妻。

    谢榛的笑容异常温和,缓缓说道:“方兄弟,既然我们从不计较世俗人的眼光,那还计较什么牲畜祭品、结拜的仪式?至于什么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、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也只要记在心上就可以了,我癡长几岁,以后就叫你方兄弟了。”

    方学渐肚子里“哎哟”一声,心想你都大半截身子进棺材的人了,方大爷年少有为,潇洒多金,正是春花烂漫的黄金季节,怎么能和你这糟老头子“同年同月同日死”,这个誓言不要说记在心上,就是嘴唇皮儿提也别提,脑瓜子儿想也别想。

    他嘴上一叠声的称好道:“大哥果然有个性,不愧是天地间少有的伟丈夫,你我义结金兰,何须做给那些虚伪好笑的凡夫俗子看,这仪式不做最好,只要你心里有我,我心里有你就行了。”

    “对、对,来,”谢榛倒了两杯茶,递了一杯到他手里,“做大哥的以茶代酒,敬兄弟一杯。”

    方学渐双手捧杯一饮而尽,笑道:“大哥,我们说得高兴,差点把正事给忘了,这本《金瓶梅词话》出版的时候,到底是签你的名字,还是我的?”

    “就署名兰陵笑笑生,”谢榛端着茶杯沉吟了半晌,突然抬起头来,两只眼睛灼灼发亮,“一来纪念我俩今日义结金兰,二来宣扬我们特立独行的个性,就算死后睡在陵寝里,也要笑尽天底下那些带着假道学面具的虚伪可笑之人,爱了不敢爱,恨了不敢恨,简直是行尸走肉,生不如死!”

    方学渐连连点头,把两只空茶杯倒满,捧了一只给他,道:“大哥果然博学多才,这个名字取得再好也没有了,小弟佩服至极,先敬大哥一杯茶,中午到城里的‘十字坡’酒楼再行补过,来,干!”

    谢榛喝干杯中茶水,提起一管细毫笔,蘸了蘸墨,在封皮上提下“兰陵笑笑生”五字。两人相对哈哈大笑,忽听房门“咚咚”敲响,大小姐的声音从外面传来,道:“方学渐,你在笑什么?”

    房门打开,外面站着龙红灵和闵总管。

    “两个男人碰在一起还能笑什么?”方学渐嘻嘻一笑,“我和谢大哥争了半天,最后论证出了一个真理,女人的心思就好比天气,昨夜还下着雨,今天却开了太阳,都是让人难以琢磨。”

    “你肯定今天会有太阳?说不定又要下雨呢?”大小姐头戴一只式样别致的银丝云髻儿,上穿一件鹅黄色的丝棉直裰,下着墨绿色的紧身长裤,一对尖尖的大红鸳鸯鞋,一身江南小家碧玉式的打扮简洁而明快,衬得她娇靥如玉,美艳中带了几分勃勃英气。

    “如果今天还下雨的话,更加可以证明天气的翻覆无常,一如女人的心思,”方学渐用十分欣赏的目光打量着她,“你今天的这身打扮很特别,特别地漂亮。”

    大小姐的脸马上红了。女为悦己者容,女子身上每一个细节的微小变化,聪明的男人一定会懂得欣赏,而且舍得赞美,尽管很多赞美之词对你来说都是无聊的、肉麻的和毫无意义的,但是这些肉麻的废话对女孩子们很重要,这是她们的精神食粮,甚至是精神支柱。

    替闵总管和谢榛做了介绍,两人免不了要说几句客套话。方学渐拿起桌上的那个刀鞘递给她,道:“闵总管,你来看看这根箭,箭头上的毒好像很厉害,被射中的人眼睛会变成紫红色,只一小会工夫就没命了。”

    “眼睛会变成紫红色?”闵总管微微变色,把箭头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,抬头问道,“这根箭是在哪里捡到的?”

    方学渐便把昨天夜里的事情和她说了,自己和大小姐的私事自然要隐瞒的。

    闵总管的脸色越来越难看,突然高声喊道:“老麻、老麻,快上来!”

    楼下应了一声,老麻放下喝了一半的豆浆碗,咚咚地跑了上来。方学渐只得把昨夜在韩氏祠堂遇到的事情又讲了一遍。

    老麻嚼着嘴里的一段油条,神情也是异常沉重,拿起长箭闻了闻,原本紫红色的脸膛突然有些发白,看了闵总管一眼,道:“那个高个子想来就是‘孤云野鹤’高云龙,刀法出神入化,雪山派第一高手。”

    “闵姑姑,这箭上的毒会不会是唐门的‘断肠紫云罗’?”

    闵总管和老麻对视一眼,见他缓缓地点了点头,这才开口说道:“中了‘断肠紫云罗’的人一定要痛足三天三夜,才会肠胃寸寸断裂,七窍流血而死,而这种毒药见血封喉,药性虽然不猛,但是流传速度极快,须臾间上眼入脑,环顾宇内用毒高手,大概只有山庄的‘姹紫嫣红’是这个特性。”

    “‘姹紫嫣红’?!”龙红灵惊叫起来,“‘姹紫嫣红’不是不準提取毒液么?”

    “是‘姹紫嫣红’,”老麻满脸严肃,“这根箭头上有一股隐隐的腥臭味,中毒之后人的眼珠子整个变成紫红色,除了神龙山庄的‘姹紫嫣红’,不会再有第二种毒药?”

    “难道有人偷了毒蛇出来?可是这种蛇是不能生育繁衍的。”

    方学渐听到“姹紫嫣红”四字时就觉得有些耳熟,见大小姐脸上洋溢起的焦虑和惊恐,猛地想起在“万蛇窟”下,自己好心背着龙啸天逃命,却被他用一条毒蛇逼住自己的脖子,那条毒蛇的名字好像就是叫“姹紫嫣红”。

    老麻沉着脸,道:“因为‘姹紫嫣红’的毒药发作得实在太快,几乎无药可救,所以龙庄主规定不能提取这种蛇的毒液,可是夫人……”

    “娘亲她怎么样?”

    “庄主失蹤后的第二年,夫人交代我和闵总管提取‘姹紫嫣红’的毒液,说要研究毒性之用,我们只好照办,因为这种蛇繁育困难,五年来提取的毒液也不过五两,如果夫人真是用来搞药性研究,倒也不用太担心。”

    “五两毒液?这样的箭头能淬几支?”方学渐指着刀鞘上的长箭。

    “如果用桐油稀释十倍的话,大约能淬一万支左右。”

    “一万支?神龙山庄上上下下也就一百三十六口,这一万支箭射过来,我们都成刺猬了,而且还是紫眼睛的刺猬。”方学渐昨天差点被一箭贯脑而过,现在想来犹自不寒而栗。

    众人听了他的话,一时沉默无语。龙红灵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,道:“不如我们再到祠堂里去看一看,说不定会有什么线索呢?”

    方学渐瞟了她一眼,道:“不行,你不能去,要去,麻叔陪着我去。”

    “为什么我不能去?”龙红灵撅起了小嘴,“主意是我想出来的,我自然要去。”

    “乖,我们很快就回来了,”方学渐凑到她的耳边,轻声道,“我买一样好东西送给你。”

    “什么好东西?”龙红灵眨巴着大眼睛。

    “暂时保密。”方学渐神秘一笑,和众人打了声招呼,带着老麻下楼而去。

    晨风扑面,昨夜的雨水把石板润得湿漉漉的,青得发亮。路上行人不多,两人快步而行,只一盏茶的工夫就到了韩氏祠堂,院门紧闭。

    方学渐缩回推门的手,道:“我记得昨天跑出来的时候没有关门,现在却从里面锁了,看来这韩氏祠堂果然有问题。”

    两人对视了一眼,敏捷地翻墻进去。天井的地上凌乱地散落着一些枯黄的树叶,却已不见了九具尸体的蹤迹。

    祠堂内空无一人,桌椅整整齐齐地摆着,屋顶散乱的瓦片已被重新排列,就连那只烧纸钱的火盆都放回了原处,干干凈凈的没有一点灰烬。

    如果不是保存了那个插着一支毒箭的刀鞘,方学渐都要怀疑昨天晚上自己是不是看花了眼睛,或者只是做梦。他哈哈一笑,道:“想不到这帮龟孙子这般机灵。”

    老麻扫视了一圈,说道:“我总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对劲,就是看不出来,庄主,我们还是赶快回去,万一这帮龟孙子要对小姐不利……”

    “对,对,还是赶快回去,我也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对劲,奶奶的好邪门啊,走,赶快回去……”

    两人原路返回,一路上觉察到好几个举止可疑的汉子在盯着他们,两人不敢稍停,几乎是飞奔着回到客栈。

    幸好客栈里没有什么动静,三个马夫正在套车子,龙红灵和闵总管坐在房里等他们回来。方学渐顾不得喘口气,一头沖进房门,喜滋滋地道:“你们都在,真是太好了,我们赶快走吧,一切事情离开这里再说。”

    龙、闵二人见他神色慌张,知道事情有变,急忙背起包袱下楼。

    方学渐推开自己的房门,贾妃已经起床,正在对镜梳妆。谢榛手执一把柳木梳子,正在帮她梳头,回头见他进来,笑道:“兄弟,你的包袱和那套书我都给你放在桌上了。”

    方学渐笑了笑,道:“真是费心了,嗯,谢大哥,小弟因为身为急事,必须马上离开这里,不能再陪你了,希望你能原谅。”

    “你现在就要走?”谢榛停下动作,一脸的讶然。

    “是的,小弟现在就是来向你道别的,”方学渐从怀里摸出颗夜明珠,走上去放在桌上,又退后两步,这才笑道,“听说杨贵妃拥有一身娇嫩如水的肌肤,全靠几颗夜明珠的功劳,所谓‘宝剑赠英雄,红粉送佳人’,大嫂的姿容足以和杨贵妃一较高下,这颗夜明珠跟随小弟多年,今天也算找到主人了。”

    贾妃眼睛一亮,伸手握在掌中,笑道:“兄弟太客气了,送这么厚的礼。杨贵妃的好肌肤是天生的,因为害怕烟火熏黑了自己的皮肤才用夜明珠来照明。”

    方学渐哈哈一笑,道:“这也算是送给大哥大嫂的一点喜礼,只是两位的喜酒怕是没机会喝了,小弟这就告辞!”

    他提起桌上的包袱和书包,快步走到门口,突然想起一事回头道:“大哥,小弟还有一事请教?”

    “什么事?”

    “那个韩智奇韩庄主不知道住在什么地方?”

    “他城里有个小院落,在城南‘五里香’酒楼的隔壁,平时一般住在城西十里处的文武山庄,就在紫金山的山脚下,很容易找的。”

    “谢谢大哥,多多保重,小弟去了。”方学渐抱了抱拳,出门而去。

    才走下楼梯,只见店小二领着一个十三、四岁的年轻女子从门外进来,身穿青布衣衫,一副羞答答的拘谨模样,一张小脸上虽然长了十几粒麻点,但皮肤白皙,一双桃花眼微微翘起,小鼻子小嘴巴的,也有五、六分姿色。

    方学渐仔细看罢,心想冯保老兄这下可有苦头吃了,这样一只风骚的小狐貍伴在身边,能看不能吃,可不是要欲火焚身,着急死了?他越想越得意,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。

    几步跨出客栈大门,三辆马车已在外面等着,方学渐见车夫马贵嬉皮笑脸地望着自己,急忙收住笑容,正色道:“大惊小怪,有什么好笑的?”掀起车帘,一头鉆了进去,却见红影一闪,两只玲珑秀巧的绣花小鞋已夹住了自己的脖子。

    大小姐得意洋洋地躺在逍遥椅上,向他摊开一只白嫩如玉的小手,道:“买给我的礼物呢?”

    方学渐急忙把装了四册《金瓶梅词话》的书包递了过去,讨好地道:“无价之宝,是我花了三千两银子买的。”

    龙红灵接过书包,从旁边拿过一个包装考究的盒子,媚笑道:“渐哥哥,我也有一样东西要送给你。”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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